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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鼓励举报耕地保护违法行为的公告

作者: 编审: 时间:2025-05-12 15:23:05 来源:

关于鼓励举报耕地保护违法行为的公告

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严守耕地红线,现面向社会鼓励公众举报各类耕地保护违法行为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举报范围

1、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: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,如建设工业园区、商业住宅、休闲旅游设施等;违规在耕地上挖湖造景、修建高尔夫球场、赛马场等;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,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;以及在耕地范围内超标准建房、一户多宅等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将耕地转为其他建设用地等

2、永久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行为: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非粮食作物,如植树造林、发展林果业、挖塘养鱼、种植草皮等;闲置、荒芜永久基本农田;以及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等行为。

3、耕地占补平衡弄虚作假行为: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,存在虚报新增耕地数量、质量,通过伪造资料、虚假验收等手段骗取补充耕地指标;将不符合条件的土地纳入补充耕地范围;以及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,导致耕地再次撂荒或被破坏等行为。

4、其他破坏耕地行为:如在耕地上非法采矿、取土、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;以及因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耕地损毁,未按照规定进行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行为。

二、举报方式

1、举报电话0377-68996169,受理时间为工作日。

2、电子邮箱:请将详细举报内容(包括问题描述、照片、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)发送至ZRzyjjcs[at]126.com。

三、举报要求

1、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违法线索,包括违法主体、违法地点、违法时间、违法事实等信息,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,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核实查处。

2、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可靠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3、鼓励实名举报,对实名举报人,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,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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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 号 2025051215230525 文       号
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-05-12 15:23:05
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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